郴州市残联是融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事业管理机构为一体的联合性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其主要工作职责: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扶残疾人。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辅助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5、协助政府研究、拟制和实施本市残疾人事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规划,对有关业务进行指导和管理。6、承担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和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8、协助上级残联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